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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冈科技职业学院会议室使用管理规定
来源:    更新时间:2023-11-23
黄冈科技职业会议室使用管理规定
 
各院部、处室:
为规范学校的会议管理,加强会议室的合理利用,并对其进行有效管理、保证会议室整洁,各类设施完好,提高会议管理效率和会议质量,确保学校各类会议顺利召开,特制定本管理办法。
一、会议室仅用于举行各类会议、开展各部门培训及重要来宾接待等工作使用。
二、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学校各级、各类会议的组织和管理。
三、学校会议类型有:党委会、主题党日、校长办公会,校务例会、日常工作会议、重要来宾接待会议、专题会议、培训会议等。
四、会议室使用细则:
(一)遗爱湖校区行政楼三楼会议室、何家湖校区致远楼321会议室由校党委办公室负责管理和使用登记,其它会议室由校办公室负责管理和使用登记。
(二)会议室内所有设备、工具、办公用品未征得管理部门同意,任何人不得拿出会议室或作为他用。若确需借用,必须征得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动用,事后归还原处。会议室配置的影音设备由办公室负责监督管理,各部门(学院)使用人员应爱护会议室的公共设备,若发现使用部门操作不当及人为造成损坏的,须追究当事人和使用单位的相应责任,按价赔偿;
(三)会议室使用需遵循先登记先使用、先紧急后一般、先全局后部门的原则;多个部门会议时间冲突的情况下,各部门之间可本着重要、紧急优先的原则自行协商调整使用,但不可影响后续其他预约情况;
(四)会议组织部门(学院)根据会议时间、会议类型、参会人员级别和参会人数至少提前1天到会议室管理单位填写《会议室使用申请单》预约会议室;
(五)如遇特殊情况、紧急会议可先通知办公室负责人,根据实际情况协调会议室使用,事后补办有关登记;
(六)各部门(学院)应在所预约时间到达会议室,并开始使用。若30分钟后未到,则会议室使用权由办公室另作安排;
(七)如部门(学院)临时取消申请,再需使用时,需重新申请。部门及个人应按预约时间内使用完毕,若后续时间无其他安排,可超时使用。但若紧接的时间段内已安排了其他部门使用,超时部门必须离开会议室,终止使用该会议室;
(八)会议室的照明、空调、音像设备的使用及会务工作原则上由使用部门负责,办公室协助指导使用。若主办会议部门要求悬挂会标,专题会议后应将会标立即撤销;若有其他特殊性要求,需提前申报,经办公室同意后,方可进行;
(九)办公室按每周会议申请单提前准备好会议室,及时做好会议室内设施设备、会务方面的一切安排,安排清洁人员做好会议室清洁工作,保证桌椅排放整齐,地面干净整洁。
(十)开会期间,请爱惜会议室的设备及物品,自觉保持卫生,禁止吸烟,禁止乱扔纸屑和张贴各类宣传海报等,尽量保持室内清洁。
(十一)、会议结束后,使用人员(部门)应开展必要的检查,检查安全(电源),关闭多媒体、音响等设备,关好窗、空调,锁好门。如发现设备故障或公物损坏要及时报至办公室,及时维修,确保其他会议的顺利开展。安全责任人为申请者所属部门(学院)负责人。
五、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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